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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的通知
2022-06-14 11:06  

各学院(中心、部、所)、各处室:

按照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》《黑河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(修订)》《黑河学院预算管理办法》《黑河学院财务收支审计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审计中介机构针对2022年财务收支等项目进行专项审计(黑内审字〔2022〕01-07号),截至目前预算执行率偏低。

根据审计建议,为切实加快预算支出进度,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、时效性和有效性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各部门要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,全面排查分析制约预算执行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因素,研究提出改进措施,加快预算执行进度。具体做好如下工作:

一、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

(一)切实落实支出主体责任

认真落实好预算执行主体责任,加快推进支出进度,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。

(二)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

严格按各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,严禁无预算、超预算支出。严禁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,严禁将专项支出用于工资福利性等支出。

(三)加强预算绩效管理

严格按财政部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文件规定执行,进一步增强花钱的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。

二、进一步规范“三公”经费管理

(一)公务接待费

严格按《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》《黑河学院“三公”经费管理办法(修订)》等文件规定执行。

(二)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

严格按《黑河学院“三公”经费管理办法(修订)》等文件规定执行。

(三)因公出国(境)经费

严格按《黑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》《黑河学院“三公”经费管理办法(修订)》等文件规定执行。

三、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

(一)开展往来款清理工作

按照《黑河学院往来款管理办法(修订)》等文件规定,各部门要全面清理往来款项,特别对长期挂账“借而不支”的业务抓紧办理报销手续。

(二)依法实施政府采购

严禁无预算、超预算采购,严禁通过任何方式规避政府采购、擅自变更采购方式,对于违规采购的项目一律不予支付。

(三)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

根据省财政厅《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预算单位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有关事宜的函》等文件规定,切实提高公务卡使用率,严格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。

黑河学院审计处

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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